現在自發光儀表板幾乎成為在汽車的標準配備,雖然很方便,卻也造成了許多車主『不知道』自己沒開啟大燈,同時也造成用路人的危險。

 

本次嘉偉哥親自上陣!拿出『神秘武器』去提醒馬路三寶開啟大燈,究竟這些三寶們會開啟大燈嗎? 我們就一起來看吧!

 

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四十二條,汽車駕駛人,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,處新臺幣 1,200 元以上,3,600 元以下罰鍰。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三十三條,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3,000 元以上,6,000 元以下罰鍰。